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文件精神,切实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,经研究决定,于今日(10月5日)起正式开展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专题培训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**一、培训背景与目的**
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,但近期部分地区因季节性风险叠加企业疏于管理,接连发生事故。数据显示,第三季度全国因应急响应不及时导致的次生灾害占比达18%,凸显应急能力提升的紧迫性。此次培训旨在通过系统解读条例内容、剖析典型案例、强化实操演练,帮助各行业领域精准落实法规要求。
**二、培训内容与形式**(1)**法规核心要点解析**
特邀应急管理部专家,重点讲解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中关于应急预案编制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事故信息报告等条款的最新修订内容,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边界。
(2)**事故应对情景模拟**
设计化工泄漏、建筑坍塌等8类高发场景,通过VR技术还原事故现场,指导参训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急响应、伤员救助、舆情应对全流程操作,确保"真学真练真懂"。
(3)**跨部门联动实战演练**
联合消防、医疗、交通部门开展综合演练,重点破解信息互通迟滞、资源调配低效等痛点问题。演练将全程直播并留存案例库,供后续教学反推。
**三、参与对象与报名方式**1. **重点行业企业**:制造业、危化品、交通运输、建筑施工等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;
2. **基层监管人员**:各镇街分管安全副职、应急办全体成员;
3. **社会服务机构**:安全生产培训机构、第三方评估机构从业骨干。
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,登录"安全生产在线学习平台"选择"专题培训"模块填报信息。培训将于10月15日、16日分两期开展,每日9:00-17:00(含现场实操)。
**四、组织保障与纪律要求**(1)各级单位须于10月10日前报送参训人员名单,并指定1名联络员加入培训群组;
(2)培训期间实行"扫码签到+随机抽考"双重考勤机制,缺席超2小时者需补训并提交整改报告;
(3)参训人员须提前下载《条例实施细则20问》(附件1)、《常见事故应急处置清单》(附件2)至移动端备查。
**五、后续跟踪与效果评估**培训结束后将开展三维考核:一是笔试测评法规条文掌握程度;二是实操考核应急设备使用规范性;三是单位层面需在30日内提交事故预案修订版与演练计划表。考核结果将关联次年安全生产评比及保险费率浮动政策。
**六、特别提示**为便于各单位统筹安排,本次培训同步开通"线上直播+回放"双通道(回放资源保留至12月31日)。
—— 附件材料下载及原文通知可点击此处获取: 关于组织开展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专题培训的通知澎湃号·政务澎湃新闻 ——
联系人:市安监局培训处 张科长
咨询电话:02X-XXXXXXX
监督举报电话:12350(24小时开通)
安全生产无小事,应急能力保平安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确保参训人员"带着问题来,带着答案归",共同筑牢安全底线,护航经济发展大局。
特此通知。
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23年10月5日